答:
1.增值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可免缴增值税,进而免缴附加税费);
2.房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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