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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代理记账公司-员工乘坐飞机出差取得的个人抬头的数电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4.05.21    新闻来源:南通火速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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